读书与判断 · 循吏列传

司马迁 · 散文

循吏列传

西汉著述,单篇成文年未详

循吏列传 · 版本与出处

版本与时地

西汉著述,单篇成文年未详

司马迁原作公有领域;中文维基文库贡献者数字录文按CC BY-SA 4.0说明。固定修订转简体,原始字形、篇组边界和SHA256均存档供核对,不称已核古刻书影的校勘定本。

完整收录所取传世篇章;三家注释与后代注赞另置,传中引用的书信、赋文保留。 五人全部完整,并收首尾太史公曰;不只取公仪休拒鱼。 篇内子产与郑君的年代记述和其他先秦文献存在问题,属于史源比较范围,不把传文时间直接改写成无争议年表。 家妇被逐等内容照录但不替作者推广为今日处置家人的准则。

依本章主题并读,章节时间只组织生平线索,不等于未定年作品的创作年;地图区域不表示各篇作品的写作现场。

原文与编年依据

  • 循吏列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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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录范围与参考资料

太史公曰:法令所以导民也,刑罚所以禁奸也。文武不备,良民惧然身修者,官未曾乱也。奉职循理,亦可以为治,何必威严哉?

孙叔敖者,楚之处士也。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,以自代也。三月为楚相,施教导民,上下和合,世俗盛美,政缓禁止,吏无奸邪,盗贼不起。秋冬则劝民山采,春夏以水,各得其所便,民皆乐其生。

庄王以为币轻,更以小为大,百姓不便,皆去其业。市令言之相曰:「市乱,民莫安其处,次行不定。」相曰:「如此几何顷乎?」市令曰:「三月顷。」相曰:「罢,吾今令之复矣。」后五日,朝,相言之王曰:「前日更币,以为轻。今市令来言曰『市乱,民莫安其处,次行之不定』。臣请遂令复如故。」王许之,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。

楚民俗好庳车,王以为庳车不便马,欲下令使高之。相曰:「令数下,民不知所从,不可。王必欲高车,臣请教闾里使高其梱。乘车者皆君子,君子不能数下车。」王许之。居半岁,民悉自高其车。

此不教而民从其化,近者视而效之,远者四面望而法之。故三得相而不喜,知其材自得之也;三去相而不悔,知非己之罪也。

子产者,郑之列大夫也。郑昭君之时,以所爱徐挚为相,国乱,上下不亲,父子不和。大宫子期言之君,以子产为相。为相一年,竖子不戏狎,斑白不提挈,僮子不犂畔。二年,市不豫贾。三年,门不夜关,道不拾遗。四年,田器不归。五年,士无尺籍,丧期不令而治。治郑二十六年而死,丁壮号哭,老人儿啼,曰:「子产去我死乎!民将安归?」

公仪休者,鲁博士也。以高弟为鲁相。奉法循理,无所变更,百官自正。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,受大者不得取小。

客有遗相鱼者,相不受。客曰:「闻君嗜鱼,遗君鱼,何故不受也?」相曰:「以嗜鱼,故不受也。今为相,能自给鱼;今受鱼而免,谁复给我鱼者?吾故不受也。」

食茹而美,拔其园葵而弃之。见其家织布好,而疾出其家妇,燔其机,云「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」?

石奢者,楚昭王相也。坚直廉正,无所阿避。行县,道有杀人者,相追之,乃其父也。纵其父而还自系焉。使人言之王曰:「杀人者,臣之父也。夫以父立政,不孝也;废法纵罪,非忠也;臣罪当死。」王曰:「追而不及,不当伏罪,子其治事矣。」石奢曰:「不私其父,非孝子也;不奉主法,非忠臣也。王赦其罪,上惠也;伏诛而死,臣职也。」遂不受令,自刎而死。

李离者,晋文公之理也。过听杀人,自拘当死。文公曰:「官有贵贱,罚有轻重。下吏有过,非子之罪也。」李离曰:「臣居官为长,不与吏让位;受禄为多,不与下分利。今过听杀人,傅其罪下吏,非所闻也。」辞不受令。文公曰:「子则自以为有罪,寡人亦有罪邪?」李离曰:「理有法,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。公以臣能听微决疑,故使为理。今过听杀人,罪当死。」遂不受令,伏剑而死。

太史公曰:孙叔敖出一言,郢市复。子产病死,郑民号哭。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。石奢纵父而死,楚昭名立。李离过杀而伏剑,晋文以正国法。

写作处境

“奉职循理,亦可以为治”,成为这一组人物的共同尺度。孙叔敖、子产、公仪休、石奢与李离,在政令、日常生计与公私冲突中各有选择。循吏的可贵,往往从细小而沉重的责任显现。

阅读札记编辑解读

更币、高车与拒鱼把治理写到市场、出行和一餐之中,官员是否损及普通人的生计由此变得可见。后两则却走向父子与法、责任与生命的冲突,提醒读者循理也可能带来难以调和的困境。五人的故事并非同一种办法的重复,它们一起拓宽了何谓称职的尺度;篇首不必威严的发问,因这些细小与沉重的事情而有了内容。

字词小注

循理
遵循合宜的道理与职责。
处士
有学行而未任官的人。
庳车
低矮的车;庳读bì。
梱
门槛;此处指提高门槛促使车制改变。
提挈
携带、提拿物品。
高弟
优秀的弟子或学业优秀者。
嗜
特别爱好。
茹
蔬菜。
雠
出售、交换,通售,此处读shòu。
过听
审理案件时误听、误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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